声明人:刘中华
在邪恶的迫害中,他们叫我签字、按手印、照相,我配合了邪恶之徒。现在我声明自己的所有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,今后加倍弥补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8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9/1/1578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