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吴春环
我由于怕心,在乡政法委书记等逼迫下,在家里违心的所写的“不修炼法轮功”的“保证书”作废。如果有别人替我代写的全部作废。我要跟随师父正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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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/100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