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桂新
以前在不清醒时向邪恶妥协了,写了不符合大法言行的书面“保证”,现声明作废。努力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、精進、正念正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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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/100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