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志慧
在邪恶的迫害下,违心的写过“保证书”,对不起师父对我的苦度,现声明我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以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随师父坚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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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/100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