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贞霞
在邪恶的610强化洗脑及残酷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坚决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心不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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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/100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