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月英
以前迫害时写的“不炼功保证书”,不是出于真心写的,在此郑重声明作废。我要跟随师父修炼到底,以前做过不该做的事,现在坚决改正,不再给大法抹黑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/100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