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秀荣
我被看守所非法关押了2次。第一次出来是家里人写的“保证书”,第二次是我本人写的。我声明这些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这2次所作的“保证”一律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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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/100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