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丽华、王金玉
在邪恶的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以后从新走入正法行列,并且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上正法進程!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/100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