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袁秀琴、同江
在邪恶的迫害下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按手印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走好最后的路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/100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