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邱春果、张志凤
在压力下,曾写了一份“不修大法”的保证,现在郑重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/100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