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江世恒
2000年,我在去北京回来后,在各种压力下,被迫在“不炼功”的保证上签字,声明作废! 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/100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