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迟宝珍
在邪恶迫害下,向邪恶写过“不炼法轮功”的“保证书”,现在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低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/100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