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月娥
以前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声明作废。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/100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