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曾秀英
在邪恶迫害下,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全部作废!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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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/100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