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鲍丽云
我在劳教期间受邪恶迷惑、控制下所表现出来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言行,即非我本性,特此声明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,跟上正法进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8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9/1/1578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