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丽华、范永花
以前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跟师父回家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/100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