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苏合香、刘秀华
以前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话,全部作废。特此声明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/100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