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圆明
99年7月20日以后,写的“保证书”,以及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声明作废。以后坚决以法为师,紧跟师父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/100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