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焕华、王复成
在邪恶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表示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/100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