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丹丹
我曾被迫在诬蔑大法的言论上签过名,现在我声明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洗刷污点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/100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