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雅琴
从前在“保证书”上的签字、签名,声明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/100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