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远英
在高压威逼迫害下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签名,统统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/100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