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辛小花
邪恶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一律作废。今后一定坚修大法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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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/100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