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艳平
从今天起以前写过的“保证书”,说过的违背大法的话,全部作废。今后我坚修大法不回头,一修到底。加倍弥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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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1年8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9/1/1578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