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夏美兰、隋世杰、刘延廷
在邪恶的无理迫害下,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事,声明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/100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