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曲炳秀
我被派出所非法拘留时,违心写了“不再炼法轮功”的“保证书”,声明作废。我要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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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/100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