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法志
在邪恶迫害下,所写的“不炼法轮功”的保证,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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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/100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