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春燕、刘华胜、杨洪伟、杨凤军、高彩云、杨春洪、刘臣凯、杨洪威、杨桥凯
我们上学时,在学校组织的迫害法轮功的签字活动中,签过字,声明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9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/100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