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桂芹
以前我在“保证书”上签的字,声明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/100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