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春红、丛艳杰
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所写的“保证书”,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/100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