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贾秀丽、贾秀玲、贾秀华、贾秀英、李淑娣、李淑苹、黄桂琴
在被迫害中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要紧跟师父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7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/100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