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素兰、赵德霞
向派出所写的“不炼功保证”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/100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