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任兰芳、金叶
曾被迫抄写了诬蔑大法的短文,现声明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/100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