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容
由于怕心做过对法不敬的事,现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真心弥补过错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/100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