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会荣、柴少英、梁玉英、吕子奇、寇会敏、陈秀丽、王凤梅
从大法被迫害以来,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统统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7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/100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