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屈玲云
在劳教所所写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东西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邪恶安排,坚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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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/100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