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红、曲艺(儿子)
本人向邪恶势力所做过的“保证”作废。儿子的签名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,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1年8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9/1/1578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