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吴秀凤、刘来东
1999年7月底,在江××对法轮功非法镇压后,我被迫违心的写过“保证书”,在此我声明作废。一切听从师父的安排,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/100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