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忠山、代笛
以前向邪恶写的“不参加集体炼法轮功”的保证作废。一切听从师父的安排,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坚决在法轮功中实修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/100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