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志敏、郑永秀、郑兰素、孙桂英
在高压迫害下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一切听从师父的安排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/100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