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树清
从7.20开始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一切听从师父的安排,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/100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