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董怡
在派出所被拘后被迫所写的材料作废。一切听从师父的安排,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/100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