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白同超

    我虽然不是炼大法的人,但是我知道大法好,因为我的妻子是炼法轮功的。我妻子因为坚信法轮功、被三次非法关押迫害。在第一次时释放她的时候,警察让我写了“保证不上北京的字据”,因为他们知道我妻子决不会写的。当时我很麻木的写了“不上北京的保证”。严正声明:我所写的“保证”作废。还有一次,我为见到妻子,曾经在劳教所的恶警逼迫下,在“法轮功是×教”上打对号了,作废。今后也利用机会告诉人们大法好,弥补过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4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/100821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