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宇
本人在校期间,由于对法轮大法的认识不深刻,在学校组织的反对大法的条幅上签了字,在此本人郑重声明签字作废。从心灵深处认识到法轮大法是正法,法轮大法好!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/100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