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小春
我曾经替我妈妈写过一次“保证书”,因为当初不知道怎么回事,现在明白了,法轮大法好,因此声明该“保证书”作废。以后利用一切机会告诉人们大法好,弥补过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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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3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/100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