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朱宇波、官富华
因我们不修炼,在邪恶的逼迫下,替亲人在“保证书”上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话,声明作废。我相信法轮大法好,我要告诉人们法轮大法好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/100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