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宝顺、孙梦晗
我们俩都是常人,在以前不明法轮功真象的情况下,所做出的一切对大法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弥补过失,坚决制止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1/10082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