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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于喜莲

    在我整个修炼过程中,由于学法不深、悟性不好,没有真正认识到大法的严肃性。做了一些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错事:99年7.20邪恶开始迫害以后,单位强迫我们签了“不炼功”的名。又在2000年6月去博物馆驳斥了共产邪灵诬蔑师父、诬蔑大法的邪说,结果当时被恶警劫持到公安局,在高压下我违心的写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。在2000年12月去北京上访,中途被劫持到当地公安局,由于自己的私心、怕心又违心的写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。回来后我看到了师父的《在北美大湖区法会上讲法》,我震惊了,我这才开始明白我做了一件大法弟子最最不该做的大错事,我痛苦万分,彻夜未眠,我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大法、对不起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伟大称号,我痛恨自己,郑重声明,我以前在公安局所写的一切“保证”一律作废、无效。我在今后更要加倍努力,跟上正法進程,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就走师父给安排的路,认真做好三件事,抓紧时间救一切可救之人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20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/10090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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