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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清兰 我在派出所、公安局、看守所、劳教所以及村里的所写的有我的核实材料,尤其是材料中“犯罪人”三个字,从派出所恶警对我迫害一开始一直到我从看守所回来为止,我在派出所,公安分局,看守所,劳教所以及村里的所有关于迫害我的证明材料上,签有我的名字和恶警给我拍照的相和手印,手掌印,全部作废。今后严格以法为师,走正最后修炼的路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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