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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王清兰

    我在派出所、公安局、看守所、劳教所以及村里的所写的有我的核实材料,尤其是材料中“犯罪人”三个字,从派出所恶警对我迫害一开始一直到我从看守所回来为止,我在派出所,公安分局,看守所,劳教所以及村里的所有关于迫害我的证明材料上,签有我的名字和恶警给我拍照的相和手印,手掌印,全部作废。今后严格以法为师,走正最后修炼的路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4月9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5/2/10090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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