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童大芸

    我2000年6月9日在公园炼功,被邪恶所抓,由于学法不深,被“情” 带动,强逼之下,违心地写了“四不”保证。放出来后,我又一如既往。当初我得法时,是一个病得快要死的人,是法轮大法救度了我的生命。那么,这“四条保证”,虽然是在我不情愿之下所为,我也并没有按照上面的去做,但它却意味着什么呢?扪心自问,我的良心何在?这绞人心的悔恨、痛苦地折磨着我的灵魂,无奈,我只有抱头痛哭,呼唤师父,我还是个人吗?我要修炼啊!随着学法不断提高,这种被扭曲心灵的苟且偷生,严重地障碍着我修炼,我要找回真正的自我,还其本来面目,加倍弥补,堂堂正正地修炼真、善、忍,紧随师父,更好地做一个大法粒子。特此严正声明:我所有写过的“四不保证”,一律作废、无效!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8月28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9/2/15849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